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15 16:0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28       报名截止:2021-07-30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是承担全市职业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诊治、结核病防治、成人预防接种等技术服务和科研工作,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并在大亚湾开发区及仲恺高新区设立院区,为当地企业提供靠前服务。我院位于惠州市鹅岭北路横街4号,规划床位50张。现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由工作、人事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工作期间未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和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聘用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基于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尽量采取邮寄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医院防控工作要求进入院区。
2.报名材料
(1)填写并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工作证明(附件3.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符合有关政策参加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可以加分的有效证明及相关文件。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惠州市鹅岭北路横街4号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党委办公室(人事),联系方式:0752-2389863.
5.注意事项: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应聘者亦可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含证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邮寄到报名地址(邮编516003)参加报名(材料寄达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0日)。因邮寄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及时核实报名相关信息,责任由报名者自负。若应聘者在快递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医院工作人员确认签收电话,应自行跟踪快递信息。以邮寄方式报名的应聘者应于笔试前备好证件证书原件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资格审查
经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将于2021年8月2日前在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党委办公室(人事)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分面试提问、专业水平测试两部分进行。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20号)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我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医务防疫人员。”符合免笔试招聘要求。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面试部分包括面试提问、专业水平测试、业务实际操作等环节。
(3)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成绩。
3.凡面试提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和业务实际操作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提问成绩×2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20%。
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提问成绩×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40%+业务实际操作成绩×30%。
七、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八、考察
由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
九、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2.同专业的招聘岗位,应聘者如服从调配,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应聘者的录用岗位进行调配。
3.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咨询单位及监督单位: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党委办公室(人事),咨询电话:0752-2389863.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纪委,监督电话:0752-2389283.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752-2833080.